公告日期:2017-03-2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星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威星智能2017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手方为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全称: 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与彩田路交汇处联合广场B栋办公B1001
法定代表人: 刘明辉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58959265A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2年11月30日
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脑软硬
件的销售;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自有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
业务范围: 算机网络工程的建设与上门维护;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软
件开发、销售;电脑上门维修;信息系统设备租赁(不含限制项
目);信息技术服务(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前置审
批及禁止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中燃科技目前持有公司 12.46%的股份。该公司为中国燃气的全资孙公司。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天然气运营服务商(代码:中国燃气,00384.HK),主要于中国大陆从事投资、建设、经营城市燃气管道基础设施,向居民、商业和工业用户输送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建设及经营加油站和加气站,开发与应用石油、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相关技术,是中国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之一。
公司与中国燃气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中国燃气下属的城市燃气运营公司(包括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销售智能燃气表。2016年,公司与中国燃气之间的关联销售金额为10,848.23万元。同时,公司从中国燃气的采购金额为449.62万元。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对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概况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2017年公司预计关联交
易的具体情况如下:预计公司2017年度向中国燃气关联销售不超过25,000万
元;关联采购不超过3,5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燃气是中国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之一,在中国境内拥有超过 300个
城市燃气项目,可接驳家庭超过 3,000万户。公司对中国燃气进行销售,有利
于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与中国燃气合作多年,中国燃气一直是公司的重要客户。公司与中国燃气之间的交易定价,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各自的商业利益为基础。定价原则与对第三方销售没有差异,定价公允,在中国燃气成为关联方前后未发生变化。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且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威星智能2017年预计的与中国燃气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威星智能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17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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