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4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7-016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对2017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7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
1、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燃科技”)目前持有公司12.46%
的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制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组织及上述组织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以下统称“中国燃气”)均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2、由于双方业务发展需要,2017年公司与中国燃气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包
括:(1)关联销售:向中国燃气下属的城市燃气运营公司(包括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销售智能燃气表;(2)关联采购:从中燃科技采购加密芯片,专门用于对中国燃气销售的燃气表,以满足客户保护数据信息、提升安全性、统一数据管理的要求;(3)关联采购:从受中国燃气重大影响的河北华通燃气设备有限公司购买膜式燃气表基表部分(以下简称“基表”)。
3、2016年,公司与中国燃气之间的关联销售金额为10,848.23万元。同时,
公司从中国燃气的关联采购金额为449.62万元。
4、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金容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
前认可,并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6、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2017年度预计发 2016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
中国燃气 销售 25,000.00 10,848.23
中国燃气 采购 3,500.00 449.62
(三)2017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前述关
联销售总金额为3,705.73万元,关联采购总金额为232.00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
全称:深圳市中燃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与彩田路交汇处联合广场B栋办公B1001
法定代表人:刘明辉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8959265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30日
业务范围: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脑软硬件的销售;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自有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工程的建设与上门维护;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电脑上门维修;信息系统设备租赁(不含限制项目);信息技术服务(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燃科技是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天然气运营服务商(代码:中国燃气,00384.HK),主要于中国大陆从事投资、建设、经营城市燃气管道基础设施,向居民、商业和工业用户输送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建设及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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