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星智能: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尤敏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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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3 20: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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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24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尤敏卫)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相关条款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6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1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2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加会议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3 1 2 0 0 否



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2015年年



度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须经董



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发生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2016年2月15日 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6年2月15日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同意



伙)为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16年2月15日 独立董事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6年2月15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 同意



立意见



三、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参与公司薪酬绩效考核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为公司优化薪酬结构、科学绩效考评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16年度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进行现场调研,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审计部提交的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事项进行认真审议,特别是在年报审计过程中,注重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审计工作按期完成;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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