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4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在2016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一)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1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
召开,2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加会议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3 1 2 0 0 否
(二)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
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每次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发生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2016年2月15日 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6年2月15日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同意
伙)为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16年2月15日 独立董事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6年2月15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 同意
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和未来发展战略,慎重考察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一)2016 年,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实际情况,与公司各业务的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从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思路、技术路线、内控方案、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均有采纳。
(二)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查、审慎研究,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二)报告期内,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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