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星智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7/2/23)
威星智能资讯
2017-02-22 16: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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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2-23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7-002



浙江威星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7年 2月 20 日、2017年 2月 21日、2017年 2月 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1)中所列示的公司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提示,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本公司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城市燃气运营商,公司智能燃气表销量增长主要来自于新建住宅对燃气表的需求和现有住宅对城镇燃气管网改造的更新换代需求。



近年来,我国城镇燃气管网建设不断推进,阶梯气价改革也陆续在多个城市实施,智能燃气表的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为公司开拓市场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但与此同时,市场规模的扩大吸引着国内外竞争者不断进入本行业,现有的行业内竞争者也不断加大投入,智能燃气表行业的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为进一步扩大和巩固市场占有率,公司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



(二)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公司专注于智能燃气表终端及管理系统平台的研发和生产,依靠持续的技术创新和有效的市场开发策略,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了较稳定的毛利率,分别为36.73%、35.91%和32.89%。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的议价能力有所提高。但随着智能燃气表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剧以及人工成本的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存在下降的风险。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收优惠政策。



1、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等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退税金额分别为902.69万元、988.55万元和



1,311.87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29.53%、27.85%和25.12%。



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的规定,公司可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342.70万元、420.87万元和610.19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11.21%、11.86%和11.68%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对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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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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