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7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在2023年度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王红艳,1967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法学教授,注册律师,1989年8月至1994年6月,历任邵阳市郊区雨溪桥乡人民政府司法助理、长沙市第五制鞋厂法律顾问、长沙水泵厂法律顾问、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律师,1994年6月至今,历任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长沙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为长沙理工大学法学系教授、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同时担任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泰州亿腾景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上市公司2020年4月至今),深圳市东正光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上市公司2022年4月至今)。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召开了13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事会(次)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会议
王红艳 13 13 0 0 否
本人认真研究和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5次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年度共参加了4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具体如下:
2023年4月6日,主持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及指定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7月7日,主持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8月2日,主持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8月16日,主持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学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共参加了12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具体如下:
2023年4月6日,参加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增加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