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7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在2023年度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刘灿辉,1974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财务管理)硕士、经济学博士、金融学博士后,会计师。1997年2月至2000年8月任飞利浦消费电子有限公司成本核算组长,2004年3月至2012年7月,历任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分析和纳税筹划专员、行业研究主管、总裁办副主任(主持工作),2012年8月至2014年10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研究员(期间借调中国证监会担任审核工作),2014年11月至2020年1月,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融资部业务总监,2020年2月至今,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教师。现任有颗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地恒一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世邦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持中国博士后课题基金、湖南省社科基金等多项课题,在《管理世界》《金融研究》等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2部。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召开了13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事会(次)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会议
刘灿辉 13 13 0 0 否
本人认真研究和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5次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共主持了12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具体如下:
2023年4月6日,主持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增加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关于<审计部2022年度工作总结与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20日,主持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审计部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5月5日,主持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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