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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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3 20: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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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4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报告期内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17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7年度,我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在2017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7年度,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7年度董事会召开会议11次(其中,第三届董事会召开6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召开5次会议),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亲自出席5次,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共计11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报告期内,审核了公司相关制度,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了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终绩效和薪酬的审核,认为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薪酬发放合理、合法,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履行主要职能,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季报和半年报等定期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2017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的科技创新、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状况,我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进行了解,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我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10457389@qq.com



2018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希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报告完毕。



独立董事:



赵德军



2018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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