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认真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公司编制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的核查工作
泰嘉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公司编制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国信证券指派担任泰嘉股份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专员,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与有关董事、监事、高管、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并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活动的相关资料,对公司董事会填写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泰嘉股份编制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谭杰伦 陈亚辉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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