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就泰嘉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进行
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泰嘉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
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
集资金的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
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63 号”文核准,泰嘉股
份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人民币6.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280.00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20.00万元。2017年1月16日,国
信证券将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 2,120.00 万元(含税)后的余额人民币
19,160.00万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652号”验资报告予
以验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实际转入的募集资金 191,600,000.00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176,200,000.00
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15,300,000.00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58,468.53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59,016.82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100,548.29
注1:实际转入公司的募集资金19,160.00万元,包含应支付的发行费用1,540.00万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17,620.00万元。
注2: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17,620.00万元,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7]4015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鉴证报告》。
注3:支付的发行费用1,540.00万元,主要为审计费、律师费、上市信息披露费用,还有10.00万元
发行费用未支付。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切实保障
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中小企业板规则汇编》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按照上述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