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8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2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1月1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其中独立董事宋思勤先生以电话会议
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管、董事会秘书、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已经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经过调整后,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6人调整为82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21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73.3万股,预留36.70万股)调整为206.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69.5万股,预留36.70 万股)。
因董事李辉先生、彭飞舟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审议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为2017年11月17日,向符合条件的8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69.5万股,授予价格为12.70元/股。
因董事李辉先生、彭飞舟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审议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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