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8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1月17日,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泰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82名激励对象169.5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11月17日。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计划简述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
要已经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8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符合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资格的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解除限售安排
授出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各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
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
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部分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安排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解除限售期 预留解除限售安排 预留解除限售
比例
第一个预留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预留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预留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首次授予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2.70元。
6、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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