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7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7 月 26 日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9,000 股。
因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 10.47 元/股调整为 10.27 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主动离职激励对象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0.27 元/股;退休离职激励对象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0.27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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