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鹭钨业: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翔鹭钨业资讯
2018-12-05 20:32:2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12-06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18-065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18年12月5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全体监事出席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明钦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且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核心人才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18-065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黄慕洁为监事付胜先生的配偶,关联监事付胜回避表决,同意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无关联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黄慕洁为监事付胜先生的配偶,关联监事付胜回避表决,同意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无关联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要是公司核心骨干,上述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公司法》、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18-065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