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6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提案如下:
1、审议《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廖俊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18-067号公告。
上述提案由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4)、《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5)。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
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2.00 《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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