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鹭钨业”或“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翔鹭钨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翔鹭钨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3106号),广东翔鹭钨业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 11.4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85,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37,486,3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8,013,700.00元后。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月
11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40003404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实际业务需求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年产600吨特种硬质合金产业化项目 19,329.45 19,329.4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偿还银行贷款 6,000.00 2,471.92
合计 28,329.45 24,801.37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陆续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各个项目进行投资。
根据2017年2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根据2017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2,119.77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根据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变更部分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是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年产600吨特种硬质合金产业化项目。该项目的原实施地点为广东省潮州市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以下简称“径南工业区”)。公司原拟将径南工业区作为年产600吨特种硬质合金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但目前由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尚未配套到位,致使该园区目前尚不能满足上述募投项目投产的需求。为了优化硬质合金生产效率,满足产能扩大的需求,公司决议变更本次实施地点为公司本部。
截至2017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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