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3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17-043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明钦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充分审议,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期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慎研究,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
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了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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