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3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17-046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公告格式第 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的要求,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3106号),广东翔鹭钨业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11.4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85,500,000.00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汇入公司的3个银行账户,分别为: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潮州分行(账号:9550880019170900249)人民币30,000,000.00元、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账号:698990697)人民币193,294,500.00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账号:726368196410)人民币35,205,50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37,486,3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8,013,700.00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年1月11日出具了广会验[2017]G14000340425号《验资报告》。报告期内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5,210,430.63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为人民币172,803,269.3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
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订了《广东翔鹭钨业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17年2月15日,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广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以
下账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98990697 145,859,435.08(含
限公司汕头分行 利息)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80019170900249 28,240,510.60(含利
潮州分行营业部 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26368196410 169,702.35(含利息)
司潮州分行营业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
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
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
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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