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1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2018-041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60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795,840股,占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59%,限售起始日为2017年6月19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6月22日。
3、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依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应调整,首次授予数量由281.25万股调整为45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由47.65元/股调整为29.406元/股;预留授予数量由47.50万股调整为76万股,预留授予价格由32.96元/股调整为20.225元/股。
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60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95,84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2759%,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及方案实施概述
1、2017年4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2017年4月24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4、2017年6月15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7年4月26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6月19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460人,首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281.25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0.70%。
5、2018年2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18年2月12日为授予日,授予86名激励对象47.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18年3月6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日为2018年2月12日,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3月7日。公司2017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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