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源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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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5 16: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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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16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稿)



2018年4月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1、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关联方是否参与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4,183.04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年利息额;



B: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八)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



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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