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视源股份资讯
2017-12-10 16: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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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11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会议相关事项的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换届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后提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会前认真审查了解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和健康状况等相关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我们同意提名黄正聪、周勇、王毅然、孙永辉、于伟、尤天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林斌、童慧明、张启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二、对公司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胡玉明、童慧明、张启祥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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