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8
关于对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
询函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 不需行政许可)【 2018】第 17 号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7 日,你公司披露了《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
案》(以下简称“ 《预案》”),你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烟台旭
力生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旭力生恩”)持有的青
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新材”或“标的公司)
80%的股权。 我部对上述披露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请从如下方面予
以完善:
1、根据《预案》,海尔新材 2016 年、 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营
业收入分别为 73,024.02 万元、 125,431.39 万元和 68,348.60 万元,对
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 2,478.18
万元、 4,751.51 万元和 3,053.48 万元。
( 1) 请根据不同产品、不同业务类型分项列示报告期标的公司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和毛利率,分析并选取同行业公司对
比说明其发生变动的原因;
( 2)请结合报告期行业情况、主要产品销量、价格走势、成本、
毛利率、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的变化情况,说明 2017 年标的
公司净利润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2
( 3)标的公司 2016 年、 2017 年和 2018 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821.22万元、-493.93万元和-1,963.89万元,
请说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且
与净利润变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会影响到标的公司的持续
盈利能力。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就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意见。
2、本次交易中, 山东龙旭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
东龙旭”)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为人民币
18,472.05 万元。
( 1) 请结合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盈利增长情况、行业发展情况、
市场份额、在手订单情况等说明标的公司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
( 2) 请说明本次交易将山东龙旭作为业绩承诺方的原因,山东
龙旭是否具有完成业绩补偿承诺的履约能力及相关风险。当触发补偿
义务时,为确保业绩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协议所采取的保障措施。
请独立财务顾问就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意见。
3、据《预案》披露,本次交易方式为现金交易,资金来源为自
有资金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道恩集团借款筹集的资金。其中首次股权
转让价款需要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向烟台旭
力生恩支付,数额为本次股权转让对价的 63.75%,约 16,754.56 万元。
但上市公司披露的 2018 年半年报显示,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上
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仅为 5,786.5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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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请补充说明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融资安排及具体进展情
况,并补充披露所涉及借款的还款计划、每年需承担的财务费用,并
测算财务费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 2)若涉及向控股股东借款,请补充说明控股股东的资金来源,
若公司或控股股东未能按期筹措到所需资金,是否会对本次交易的推
进构成实质性障碍。
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意见。
4、根据《预案》,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100%股权采用收益法评估
的预估值为 32,852.07 万元,评估增值 10,179.13 万元,增值率为
44.90%。请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 1)本次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请补充
说明资产基础法预估值结果,并请说明两种评估方法下的估值差异;
( 2)补充披露收益法评估的过程,结合行业状况、同行业上市
公司市盈率和盈利情况,详细分析本次评估增值的合理性,以及按此
评估价格作为本次交易作价的原因;
( 3)《预案》显示,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内曾进行过两次资产评估,
请结合标的公司历次资产评估情况补充说明历次资产评估估值存在
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5、根据《预案》和相关工商资料,山东龙旭为上市公司持股 10%
的参股公司,烟台旭力生恩设立于 2018 年 3 月。烟台旭力生恩于 2018
年 7 月以 2.4 亿元对价受让山东龙旭持有的标的公司 80%股权,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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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交易标的公司 80%股权的拟转让作价为 2.63 亿元。请补充说明:
( 1)标的公司在短时间内股权转让作价增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烟台旭力生恩是否专门为本次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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