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7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8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鉴于此,本企业/本人作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本次重组的资产出让方,在此承诺:
1、本企业/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重组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本企业/本人并保证提供的文件或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或资料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所有文件或资料上的签字和印章均为真实。
2、本企业/本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本次重组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的相关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企业/本人提供的与本次重组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的相关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后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仅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的签署页)
烟台旭力生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生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委派代表(签字):
(本页无正文,仅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的签署页)
崔力(签字):
安锐(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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