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7/1/18)
新宏泽资讯
2017-01-17 16: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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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1-18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17-005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宏泽”)股票(证券简称:新宏泽;证券代码:002836)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内(分别为2017年1月16日和2017年1月1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自身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股票发生异动情况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中所列示的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章节相关资料,并特别关注以上重大事项及风险;上述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本公司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自2000年我国提出烟草名牌战略以来,烟草行业进入品牌竞争阶段,行业集中度逐渐提高。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7家省级烟草工业公司及上海烟草集团从事卷烟产品的生产。在此背景下,公司近年来集中精力服务于几家主要客户,导致公司报告期内客户集中度较高。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9月,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12%、94.81%、91.64%、91.54%。



尽管新宏泽通过多年的业务合作和市场开拓,赢得了主要客户的信任,但如果主要客户烟标需求下降或者新宏泽未能持续中标或中标数量下降,有可能导致新宏泽得不到充足的业务机会,从而对新宏泽的业务和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公司烟标业务收入下降的风险



国家对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年度总产量计划由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烟草制品生产的年度总产量计划,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结合市场销售情况下达。各卷烟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计划组织生产和经营,市场规模增长速度受到限制,进而烟标行业的整体增长速度也受到限制。



由于烟标行业的整体增长速度有限,且各中烟公司不会轻易更换已有的长期烟标供应商。如果公司不能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整体服务优势,则公司的市场开拓及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将受到负面影响,烟标业务将面临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烟标产品销售收入。2013年、2014年、2015年,公司烟标业务收入分别为33,730.41万元、27,498.34万元、24,296.69万元,逐年下滑,但下滑幅度逐年降低。2016年1-9月,公司烟标业务实现收入18,417.58万元,与2015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3.48%,业绩呈现回升向好趋势;此外,目前新宏泽在手订单情况良好,预计2016年全年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会有所增长。



自2010年以来,国内各大烟草厂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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