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1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为股份”、“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2864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3,1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18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299,000,000.00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12,180,000.00元共计人民币311,180,000.00元已于2016年12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12月21日出具了天健验〔2016〕3-17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时与相关各方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根据需要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12月29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月20日,公司、惠州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同为”)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
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宝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2月24日,公司公告了注销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的事项。
2017年9月14日,公司、惠州同为、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26日,公司公告了注销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的事项。
2018年9月7日,公司、惠州同为、中国银行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目前,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资金用途
号
1 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5166668888818 国内营销网络建设项
司深圳分行 目
2 惠州同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60168439435 视频监控录像设备建
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设项目
3 惠州同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3010122001421359 已注销
司深圳分行
4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51068299384 已注销
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5 惠州同为 限公司深圳分行宝安 610816889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支行
6 惠州同为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华 805880100033875 已注销
润城支行
7 惠州同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56270884638 数字监控摄像机建设
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项目
说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隶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惠州同为已在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开立账户,账号为756270884638,截止2018年8月31日,该账户余额为46,576,730.11元。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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