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4
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15:00至2018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8年5月11日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公
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大会上就2017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
事工作报告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8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议案5、7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如下: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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