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15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8-025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
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331号)。公司董事会对问询函中所列示的各项询问
逐一进行了核实和分析,现按相关要求逐项回复并公告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4亿元,同比上升25.23%;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80亿元,同比上升35.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2亿元,同比上升
33.44%。请你公司结合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毛利率、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
益等因素说明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营业收入上升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一是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服
装消费额稳步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06年-2016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自11,760元增至33,616元;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由901.78元
增加到1,739元。二是公司营销网络持续拓展和优化,直接推动了公司营业收入
的增长。截至2017年末,公司拥有652家终端销售门店,门店家数较2016年底
增加50家。此外,公司实行“调位置、扩面积”的店铺改造计划,致力于精品店和大型体验店的打造,从而不断优化销售渠道,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购物体验,推动了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三是公司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带动公司营业收入的不断增长。2017年,公司紧密围绕主要目标消费群体,实行从商品企划、产品设计、终端视觉形象、橱窗广告、货品陈列、品牌代言和营销活动策划的整合营销,引入明星代言和热播影视植入,全面提升了品牌的曝光率,促进营业收入的稳定增长。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上升是合理的。
二、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上升的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一是由于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所致。在国内消费升级的背景下,公司加强对营销网络的拓展和优化,进一步扩大公司品牌的影响力。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4亿元,同比上升25.23%。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是公司净利润同比实现较大幅度上升的重要保障。二是由于公司综合毛利率的上升所致。公司2017年综合毛利率为65.40%,较2016年综合毛利率62.28%上升了3.12%。三是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有所增长所致。其中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加270.05万元,增长105%,公司获得各项补助及奖励同比增加482.62万元,增长189%。
2、你公司2017年分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84亿元、2.11亿元、2.63亿元、2.96亿元;分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000.75万元、2,395.13万元、5,332.52万元、4,293.99万元。请你公司结合行业情况、收入确认和成本费用归集及结转政策说明第二季度净利润明显较低的原因,以及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分季度变化不匹配的依据及合理性。
回复:
一、第二季度净利润明显较低的原因
公司第二季度净利润明显较低,这主要系由于服装行销售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使得公司第二季度的销售收入相对其他季度销售收入而言要低;同时,公司第二季度承担的固定成本较其他季度而言未发生大的变动共同影响所致。服装
行业销售一般分为春夏季和秋冬季。从整个服饰零售业来看,秋冬季服饰普遍单价高、销售额相对较大,而春夏季服饰大都单价相对较低、销售额相对较小,这使得主要销售春夏季服装的第二季度的销售收入相对其他季度销售收入而言明显偏低。
2017年,公司与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各季度销售占比曲线图如下:
35.00
30.00
25.00
20.00 比音勒芬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