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01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8-024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
年5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合计派现金人民币106,670,000.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6,67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9.00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7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权益分派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6,670,000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
181,339,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2018年6月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8年6月1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
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55 谢炳銮
2 02*****964 李惠强
3 00*****436 陈俊岭
4 02*****675 申金冬
5 01*****561 唐新乔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30日至登记日:2018年6
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