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同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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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22: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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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赟)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学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中级会计师,2004 年-2008 年任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总账主管、财务分析和税务筹划主管、内审主管、业务系统财务管理,2009年-2017 年任深圳市中安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审计主管,2017 年-2018 年任深圳市浩森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8 年-2019 年任深圳市行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审计总监兼财务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任职期间,本人对提
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 自 出 委 托 出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邓赟 9 9 0 0 否 1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
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 1 次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成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
况发生,按照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历次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
高管聘任、募集资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专业委员会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了解、掌握审计
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
行有效沟通,保证了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情况,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对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情
况进行了审核,并审议了内部审计计划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文件,认为公司已
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

为深入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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