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雕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名雕股份资讯
2024-02-23 17: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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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24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在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6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12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4%;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25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7%。具体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确认,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目前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前述机构/人员后续拟实施新的增减持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情况,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尚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原因终止本次回购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仍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 本 次回购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完成之日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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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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