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55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宇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景伟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津贴标准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
刘景伟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附件:独立董事刘景伟先生简历
刘景伟先生,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会员。曾任林业部林业基金管理总站贷款处干部、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师、北京金城园林公司副总经理、岳华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徐州科融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委员会委员、中国有色矿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怡成生物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朗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首钢总公司外部董事。
刘景伟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刘景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刘景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景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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