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46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正文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迟家升、李国盛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2017年,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迟家升先生和实际控制人李国盛先生为公司提供授信融资担保和借款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拟由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以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为上述授信融资提供担保。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的上述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向招商银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由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提供授信融资担保。
2、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迟家升先生和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李国盛先生分别签订《借款协议》,向迟家升先生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李国盛先生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合计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借款利率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融资成本确定(预计借款利率不超过6.8%),借款期限为24个月,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未与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发生借款。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2017年,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18年,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
1、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
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迟家升先生和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李国盛先生分别签订《借款协议》,向迟家升先生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李国盛先生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合计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借款利率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融资成本确定(预计借款利率不超过6.8%),借款期限为24个月,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
2017年度,公司未发生与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借款的事项,因而暂未签定借款协议。2018年度,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向迟家升先生和李国盛先生申请借款。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年1月22
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贷款,该融资额度已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详情见公司刊登的《关于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05)。按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迟家升先生和实际控制人、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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