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54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正文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公司章程》修正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原因
1、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7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6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149万股,授予价格为16.52元/股,授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6,018万元(壹亿陆仟零壹拾捌万圆整)增加至人民币16,167万元(壹亿陆仟壹佰陆拾柒万圆整)。公司因参加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而回购注销激励股份144.62万股,总股本减少至
16,022.38万元(壹亿陆仟零贰拾贰万叁仟捌佰圆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18万元(壹亿陆仟零壹拾捌万圆整)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22.38万元(壹亿陆仟零贰拾贰万叁仟捌佰圆整)
2、修改《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广泛采纳中小股东合理建议并最大限度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给公司提出的相关建议,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董事会、连续90天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修改后: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该《公司章程》修正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议案审议批准。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条款如下:
原章程 修订后的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750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1900万股,于2016年12月13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公司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后,股本增加7600万股,该等股份已于
第三条 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经中国 2017年4月13日在深交所上市,总股本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750 增加至15200万股。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股本增加818
通股1900万股,于2016年12月13日在 万股,该等股份于2017年4月28日在深交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所上市,总股本增加至16018万股。公司
上市。公司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实施股权激励,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限
后,股本增加7600万股,该等股份已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