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宇达: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星网宇达资讯
2018-04-24 22: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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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5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第1页共6页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星网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星网测通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星网光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尖翼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网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网精仪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澜盾防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凌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凯盾环宇科技有限公司十一家子公司和北京视酷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孙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存货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投融资及对外担保、合同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存货管理、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上一年度保持 第2页共6页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该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该错报;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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