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星网宇达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6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835,312 股,发行价格为37.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71.6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416,301.4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583,670.2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出具了《北
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90044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扣除发行费用后 截至2023年12月3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日累计投入金额
金额
1 无人机产业化项目 23,400.00 15,935.52 1,260.09
2 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 27,500.00 25,418.63 1,207.97
3 补充流动资金 17,700.00 17,304.22 17,303.91
合计 68,600.00 58,658.37 19,771.97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无人机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无人机产业化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4 年 4 月调整至 2025 年 4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无人机产业化项目”在前期虽然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场地建设放缓、设备购置延后以及宏观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
为严格把控募投项目整体质量,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前提下,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拟将项目的建设期延长。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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