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和胜股份资讯
2018-09-18 16:22:22
  • 点赞
  • 2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9-19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4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3051号),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17.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482.4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482.40万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653.60万元共计人民币27,136.00万元已于2017年1月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月9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38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
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专户,并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2011026529200309591 51,277,878.7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 44050178190100000148 43,604,356.38

合计 -- 94,882,235.10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余额为94,882,235.10元,其中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80,000,000.00元,其余募集资金9,646,643.50元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入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证券理财账户余额5,235,591.60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目前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195万元),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