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1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7月13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7月20日在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鉴于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了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方案已于2018年7月13日实施完毕。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P=P0-V=6.49-0.067=6.423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综上,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6.49元/股调整为6.423元/股。
(2)鉴于《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31人调整为126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85.88万股调整为369.12万股。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权益数量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相符,且激励标准一致,不存在差异。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董事金炯系激励对象金凯先生之近亲属,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18年7月20日为授予日,以6.42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26名激励对象(不含预留部分)首次授予369.12万股限制性股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金炯系激励对象金凯先生之近亲属,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内容如下|:
(1).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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