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1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公司于2018年7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7月3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人员外,本激励计划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人姓名 公司职务 交易日期 变更方向 成交数量(股)
金炯 董事、总经理 2018-05-24 卖出 -1,720,000.00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参与本激励计划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过程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上述人员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首次披露激励计划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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