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和胜股份资讯
2018-07-20 18: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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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7-21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7月13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7月20日在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侃如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人数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18年7月20日为授予日,以6.42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26名激励对象(不含预留部分)首次授予369.12万股限制性股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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