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4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4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及保公证示信情息况披的露的说内明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18年7月3日起至2018年7月12日止,时限为10日;
3、公示方法:公司内部网站;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分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公司为拟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凭证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及子女。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交易行为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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