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科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ST和科资讯
2018-06-19 19: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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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2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科达”或“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和科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和科达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90号)文件核准,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29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859,981.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390,018.8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0月18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33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8年6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预期12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130.50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测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公司及子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把资
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以后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从事风险
投资。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和意见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了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及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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