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科:关于部分应收款项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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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16: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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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08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ST 和科 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应收款项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将三家全资子公司的 100%股权和 100%债权转让给深圳市汇和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汇和富”、“被告”,曾用名为“深圳市汇添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公司与深圳汇和富、东莞市汇添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莞汇添富”,曾用名为“和科达(东莞)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第 6.1 条约定,深圳汇和富同意为东莞汇添富及其子公司对公司的 7,237.72 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承诺分期分笔偿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东莞汇添富及其子公司款项余额合计3,287.35万元,深圳汇和富对此应收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为提高前述款项的回收效率,2023 年 12 月公司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龙华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依法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被
告深圳汇和富偿还债务并赔偿逾期违约金。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收到龙华法院的
通知,公司诉深圳汇和富的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符合立案条件,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本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双方就债务偿还进行了多次沟通,最终双方同意进行债务重组并拟签订《和解协议》,协议主要包括:一、公司减免深圳汇和富的逾期违约金;二、深圳汇和富按《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限且足额支付的前提条件下,公司减免债务本金 1,000 万元;三、经债务重组后的剩余 2,287.35 万元债务,由深
圳汇和富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分四期分别偿还 500 万元、300 万元、300 万元和
400 万元,在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偿还剩余约 787.35 万元。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8 日、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汇和富进行债务重组并签署《和解协议》。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债务重组进展

公司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深圳汇和富签署了《和解协议》,并提交给龙华法院。近日公司收到龙华法院就和解情况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4〕粤 0309民初 5652 号),调解书出具并送达各方后,公司诉深圳汇和富的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视为调解成功并自动终结。

鉴于深圳汇和富已偿还了首笔约定债务 5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应收款项余额 2,787.35 万元,债务重组后应收款项余额 1,787.35 万元。

根据《民事调解书》确认:深圳汇和富对减免后的债务具体清偿方案如下:在
2024 年 7 月 31 日前,被告应向公司偿还 300 万元;在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被告
应向公司偿还 300 万元;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被告应向公司偿还 400 万元;
在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被告应还清剩余 7,873,530.89 元;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债务重组所涉及剩余款项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款项拨付日期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4〕粤 0309 民初 5652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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