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1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2018年暨首次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4日
●可转债除息日:2018年12月17日
●可转债付息日:2018年12月17日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付息日(即2018年12月17日)支付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2月14日期间的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崇达转债
2、债券代码:128027
3、发行规模:8亿元(800万张)
4、上市时间:2018年1月22日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6、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17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5日。
7、债券利率:“崇达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8、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B: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C: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D: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9、担保事项: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0、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11、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30.93元/股。由于公司于2018年5月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由30.93元/股调整为15.20元/股;2018年6月公司实施了2018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转股价格由15.20元/股调整为15.11元/股。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和2018年6月5日分别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公告编号:2018-043)。
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7】第Z【400】号)及《2018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8】跟踪第【336】号01),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公开发行的“崇达转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3、登记、托管、结算及委托兑付、兑息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公司可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2月14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30%(含税),即每10张“崇达转债”(面值100元/张×10张)派发利息为3.00元人民币(含税)。
1、对于持有“崇达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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