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30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3-057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郑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76,513,7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88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76,513,7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88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07,3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07,3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513,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3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2.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议案》
提案 2.01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513,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3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513,7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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