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
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三位独立董事提交了《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9),《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结合目前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制定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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