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深入解读“涉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股友73f6952Q99
2017-08-18 23:13:34
  • 点赞
  • 17
  •   ♥  收藏
  • A
    分享到:
最深入解读“涉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8/19日公告中除了有“交易对手”关键词外,还有一个特别细节!
那就是“涉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那么,“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包含哪些呢?
1:设立证券公司
2:设立证券公司专业子公司
3:设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

目前看,第3条是最有可能的!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十、《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十:允许符合设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条件的港(澳)资金融机构按照内地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各设立1 家两地合资的全牌照证券公司,港、澳资合并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内地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允许符合设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条件的港(澳)资金融机构按照内地有关规定在内地批准的“在金融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的若干改革试验区内,各新设1 家两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内地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港、澳资合并持股比例不超过49%, 且取消内地单一股东须持股49%的限制。 

如果是港(澳)资金融机构,那么只允许在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
而“第一创业”恰好位于深圳。

很可能是是恒大主导的!

A:许家印定调恒大2017年金融目标:今年拿到全牌照!
http://finance.ifeng.com/a/20170215/15197484_0.shtml
日前,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家印在恒大集团2017年度工作会议上,宣布恒大已经实现“两个完成”,进入“一个开始”的新阶段,并对未来3年的发展定调。

2017年获金融全牌照

“到2020年,恒大内部的奋斗目标是,地产、金融、健康、文化旅游四大产业年销售收入超1万亿,总资产超3万亿,年利润超600亿。”这是许家印给未来3年定调的总目标。这意味着,许家印要在未来3年再造2个万亿恒大。

对于2017年的目标,许家印提出,地产集团要实现销售4500亿元,实现核心净利润243亿元。金融集团要实现参股、控股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公募基金、互联网金融等金融全牌照。

恒大集团官网显示,恒大金融集团立足于产融结合的创新型发展模式,致力构建集银行、保险、互联网金融等多元业务为一体的全牌照金融控股集团。

此次,许家印对金融全牌照的表态增加了证券、信托和公募基金等金融领域。

B:
根据恒大的业绩公告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30日,集团收入为875亿元,较2015年同期的777.4亿元上升12.6%。毛利247.7亿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12.2%。
截至目前,恒大集团持有的现金总额为2120亿元,较2015年年末增加29.3%,为恒大上市以来的最高水平。同时,加上期末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达到1260.1亿元,集团可使用资金合计3380.1亿元。
对于资金的用途,夏海钧表示,恒大未来将并购一些小的地产商,增加恒大的优质土地储备,同时也将并购恒大认为会有好的发展前景的金融机构。夏海钧还提到,恒大未来可能会在证券、信托行业做一些并购,形成一个金融控股集团,使得恒大的金融业和地产业并驾齐驱。

C:
2016年10月22日,有媒体报道称,众安保险、中国恒大(03333.HK)和万赢证券正在筹备发起成立一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截至发稿,中国恒大对此未作回应。不过,《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广东金融监管部门内部人士处了解到,组建新券商的消息属实,但并没有确定注册,具体细节还在洽谈中。
万赢证券成立于1994年,前身是威华股票有限公司。万赢证券是香港主板上市公司威华达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其官网介绍显示,“万赢证券的合作伙伴包括万得资讯、腾讯、众安保险、恒大地产、百仕达地产等”。10月24日威华达控股(0622.HK)盘中放量飙升67%后停牌,保守0.51港元。

  2013年,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十。根据协议,允许符合条件的港资、澳资金融机构分别在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各设立1家两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港资、澳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内地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证监会网站的信息显示,证监会已经于今年8月12日接受了恒赢证券的申请材料,目前正在审批中。

  对此,香港某中资券商高管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表面上这次恒大和相关方面是跟香港券商合作,但实际上是剑指内地券商牌照。目前在国内直接成立新的券商很难,不过如果通过控股香港券商或者跟香港券商合作的话,然后再通过CEPA协议成立合资券商就容易得多。如果是收购了香港券商,那么实际上这家香港券商主要是一个控股公司,最终要控股内地券商,开展业务也主要是内地;而对恒大金融控股来说,也的确需要一个券商牌照,完善其金融领域的布局。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