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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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0: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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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飞)

本人作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 年 5 月出生,经济学(会计学)
博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财政部首批跨世纪学科(学术)带头人。本人自 1984 年起在中南财经大学(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职,1994 年评为教授,1997 年评为博士生导师。1993 年至 1997 年任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1998
年至 1999 年任中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主任,1999 年至 2008 年任中南财经政法
大学(原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2008 年至 2022 年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与会计监管研究中心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未出现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深入了解相关情况,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发表独立客观的专业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
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表决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姓名 应参加董 会次数(含视 方式参加董 委托出席董 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频方式)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罗飞 7 5 2 0 0 否 2

公司董事会下设投资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根据专业背景与工作经验,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3 年,本人召集并主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对公司披露财务报
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专业意见。前述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阅各项会议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在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 年,本着勤勉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就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聘请审计机构、董事 2022 年度薪酬、董事提名、董事长辞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等事项进行了审慎评估,并出具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亦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1、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督导公司稽核内审部门定
期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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