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9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0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
2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
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
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7]30号),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表,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规定进行调整。
由于“资产处置收益”项目的追溯调整,对2016年的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资产处置收益 -- -133,735.45
营业外收入 -- --
营业外支出 133,735.45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五节“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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