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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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8 15: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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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09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与日本电业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与日本电业2018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相关材料事前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阅,认为:恩电开与日本电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坚持了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波发特各项业务的独立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波发特的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波发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对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



2、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其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



二、独立意见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此次提供财务资助之前,公司已对自身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做了规划,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其次,波发特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次财务资助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波发特的融资成本,促进其业务快速发展;波发特已经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亦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波发特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



4、关于与日本电业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恩电开与日本电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坚持了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波发特各项业务的独立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波发特的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波发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此次恩电开与日本电业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同



意的意见,并提请至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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