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5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7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
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明鑫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苏州明鑫高投持有本公司384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0%,其
中24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将于2017年5月10日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剩余14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仍将处于首发限售状态(限
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2、苏州明鑫高投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且其持有股份上市
流通后的12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明鑫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明鑫高投”)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该告知函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苏州明鑫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苏州明鑫高投持有本公司384万股股份,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4.80%,其中24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将于2017
年5月1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剩余14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
仍将处于首发限售状态(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苏州明鑫高投自身发展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且其持有股份上市流通后
的12个月内。
5、拟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40万股,拟减持
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
6、减持价格区间:参照市场价格,不低于公司发行价格12.95元/股。
7、在本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之日起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苏州明鑫高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的承诺一致,具体如下: 苏州明鑫高投持有本公司384万股股份,其中2011年8月29日取得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240万股股份;2012年11月5日自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韩裕玉处受让公司144万股股份。其承诺:
(1)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2012年11月5日自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韩裕玉处受让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上述股份外,其余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
(2)在本企业所持公司240万股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本企业
有意向减持不超过240万股公司股份,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在本企业所持公司144万股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本企业有意向减持不超过144万股公司股份,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企业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实现减持。
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本企业承诺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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